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2027年科研项目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科研博士专项计划)招生计划预计为5人,其中我校与林科院联合培养3人,最终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 | 研究方向 | 指导教师 | 招生计划 | 备注 |
001 林学院 | (090700) 林学 | (01)林木遗传育种 | 陈肃 | 2 | 与林科院联合培养、普通科研博士各1人 |
001 林学院 | (090700) 林学 | (01)林木遗传育种 | 杨静莉 | 1 | 与林科院联合培养 |
001 林学院 | (090700) 林学 | (01)林木遗传育种 | 王超(男) | 1 | 与林科院联合培养 |
001 林学院 | (090700) 林学 | (02)森林培育学 | 杨立学 | 1 | 普通科研博士 |
二、学习形式
我校2027年科研博士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学制为 4 年。
三、招生方式
科研博士专项计划招生方式为“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两种。
四、申请条件、程序及材料
(一)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详见学校及学院硕博连读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要求。
(二)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详见学校及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要求。
五、管理工作
与林科院联合培养的考生:
(一)指导方式
科研博士专项计划采取“导师组集体指导,主管导师负责”的指导方式,一方确定其中一人为第一主管导师,另一方确定一人为第二主管导师,其中第一主管导师对博士生培养全过程负主要责任,其他导师协助主管导师负有指导责任。
(二)培养工作
由第一主管导师所在方负责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务、学籍、后勤等日常管理,另外一方协助管理;档案、户口、组织关系放在第一主管导师一方保管,另外一方可随时调阅和使用;学生在校期间的奖助学金、住宿、医疗、意外人身伤害等事宜均由第一主管导师一方负主要责任,另外一方配合解决和处理。
六、录取规则
科研博士专项计划进行单独排序录取,按照招生专业(方向)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结合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七、其他事项
1.对于与林科院联合培养的“科研博士”,实施双重管理,双重学籍,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我校与林科院均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纳入双方管理系统,拥有双重学生证。
2.与林科院联合培养的“科研博士”毕业条件原则上以第一主管导师方为主,由我校与林科院共同发放写实性毕业证书(由第一主管导师单位负责印制,双方分别加盖公章)。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邮政编码:150040
学校主页:https://www.nef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http://yz.nefu.edu.cn/
电子邮箱:yzb@nefu.edu.cn
咨询电话:0451-8219071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451-82191931(纪委办公室)
九、本简章由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