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东北林业大学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校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现就我校2027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7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本科直博生)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7年招收本科直博生专业目录》(附件1)。
二、学习形式
我校2027年本科直博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招生类别为非定向,学制为5年。
三、招生对象
我校本科直博生招生对象为本校和外校取得2027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考体检标准。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4.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5.考生须符合学院制定的外国语语种及水平标准和招生专业学术成果相关要求。
6.考生须符合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程序
学校2027年招收本科直博生工作依托中国研招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考生报名、拟复试通知确认、拟录取通知确认等环节均通过该系统办理。具体要求按照各学院公布的《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执行,详细工作安排以学院官方通知为准。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2026年9月21日统一开通报名功能),并按照模板要求(见附件2-6),向学院指定邮箱(见附件7)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整理成pdf文件)。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东北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两份,一份由学院存入学籍档案中);
(2)《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3)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信;
(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本科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复印件;
(7)《东北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两份,一份由学院存入学籍档案中),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公章;
(8)外国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9)课题、项目、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原创性研究成果材料;
(10)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学费
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七、奖助学金
东北林业大学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具体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以及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等相关文件执行。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部分计划单列项目除外)不在此列。
八、其他事项
1.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
2.考生在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影响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报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准考,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本科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生,享受博士生待遇。招收的本科直博生占用当年学院博士生招生计划和招收导师博士生招生指标。
4.体检安排在考生入学报到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5.学校将在2027年7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所有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我校。
6.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推免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2)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档案未调入学校;
(3)拟录取后至入学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4)在学校规定的入学日期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5)被推荐高校取消推免资格。
7.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复习资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不提供考试科目大纲。
九、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yzb@nefu.edu.cn
咨询电话:0451-8219071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451-82191931(纪委办公室)
各学院联系方式:https://yz.nefu.edu.cn/lxwm/lxxy.htm
十、本通知由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