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在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校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我校学科专业特点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求学意愿,又兼顾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等方面的需要。
考试招生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考试招生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审议考核结果与录取情况。学校成立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督查工作组,依据有关规定对各学院博士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督查,并指导各学院开展考试招生工作。
2.学校依托网络中心成立网络远程考核技术保障工作组,为各学院开展网络远程考核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各学院应配备网络远程考核技术保障专员1-2名,对考核平台使用进行调试,及时解决考核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单位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监察工作。各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疫情防控工作。
4.各学院以学术带头人为主要成员成立远程考试招生业务指导小组,对远程考试招生的考查特点、基本要求、提问技巧、能力考查等进行业务指导,保证考试招生工作质量。
5.各学院根据学科实际情况,成立若干考核小组,每个考核小组不少于5人,设秘书2人。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形式
1.考核形式:采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形式。
2.学校端:各考核小组面试专家集中面试。面试专家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分散就坐。
3.考生端:远程视频面试考生分散在家、宿舍等室内封闭环境地点,以网络视频形式参加考核。
4.考核系统:使用钉钉和腾讯会议平台进行网络远程视频考核。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100分)和综合素质考核(100分)两部分。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具体时间各学科可根据学科需求适当延长,但是同一学科必须统一时间要求。
1.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国语(40分)和专业课考核(60分),其中外国语包含公共外语(20分)和专业外语(20分),以远程视频面试形式进行考核,需遵循考试大纲,建设试题库,以综合性、开放性和能力型试题为主,由考生以面试形式随机抽题作答。要求试题难易适中,评分区分度不宜过大。
2.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材料审核(20分)和综合素质测试(80分)。
①材料审核。各学院考核小组制定材料审核评分标准,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打分。材料审核要素包括:考生思想品德及个人修养;考生参与公众活动情况及诚信度;本科及硕士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考生硕士期间取得的学术成绩,包括获得的奖励、发表高水平文章、发明专利等方面情况;外国语水平。
②综合素质测试以远程视频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内容包括: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各专业考核小组可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面试方案。
(三)考核机制
各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管理考试招生过程。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考核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考核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四)资格审查
考核前各学院须对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面试。审查要求以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
(五)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20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10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100分),考生总成绩低于120分视为考核成绩不合格。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按照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计划、考试招生工作办法以及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招生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数≤导师人数时,除人才专项外,每位导师限招1人,首先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其次根据考生报考导师的志愿情况,结合招生专业(方向)普通招考计划数依次进行拟录取名单遴选。
3.招生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数>导师人数时,除人才专项外,每位导师总计限招2人。在保障每位导师已接收1名考生后,招生专业(方向)剩余计划,将剩余合格生源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遵循考生报考导师的志愿情况,结合招生专业(方向)剩余计划数依次进行拟录取名单遴选。
4.专项计划单独进行排序录取。
5.2020年新增列博士生导师限招1人。
6.合格生源在未被一志愿导师录取的情况下,可在本学院同一一级学科内调剂,如本单位无剩余招收计划,可跨学院在同一一级学科下进行调剂。
7.各学院未完成的博士招生计划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回重新统筹分配。
8.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者;考核总成绩不合格者;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考生体检不合格者。
(二)各学院将拟录取名单,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
(三)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类别一经上报教育部,不得进行修改。
(四)体检要求。各学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生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审查考生体检结果。
五、考核纪律
1.个人身份审核。考生须按照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各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核。考核前,各学院组织考生进行身份确认,严禁替考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替考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2.面试环境要求。线上考核要求考生在相对独立、安静的场所
(家、宿舍或办公室)进行面试,严禁在公共场所或培训机构进行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要向所在学院报备面试地点。
3.网络通讯保障。各学院要提前提醒考生测试网络是否通畅,对于不满足基本面试条件的考生,通知考生及时联系当地考试院提供应考条件,确保所有考生考核条件标准一致。面试前由考核小组秘书审核考试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4.考核内容保密。严禁考生在远程面试期间对考核过程进行摄录,严禁考生将考核相关内容发到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发现按考试违纪处理,学校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
5.组织考务培训。各学院考核前务必要组织考务培训,对所有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加强远程面试技巧及心理培训,强调面试纪律,规范面试流程,严把考核标准,以防考生对远程面试公平性产生质疑。
6.加强督导检查。研究生院成立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督查工作组,在考试招生进行期间随机对各学院考试招生过程进行抽查,即时掌握情况,并对面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指导和修正。
7.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次考试的教师,不得参加考试招生工作。
六、时间安排
6月02日-05日,各学院组织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6月06日-10日,各学院组织申请材料审核工作。
6月11日-12日,各学院检查硬件设施,组织人员培训;开展考生实战演练,研究生院逐一检查验收。
6月13日-14日,统一组织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
七、疫情防控措施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东北林业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切实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提前对所有到校参加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排查,按学校规定提出相关工作人员到校申请,经学校批准备案。所有到校参加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须佩戴口罩、扫描龙江健康码、进行检测体温,做好入校登记。
(二)各学院应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备齐相关工作所需各类防疫物资,安排工作人员提前对工作场地进行消毒、通风。所有人员入场前进行手部消毒,体温测试和信息登记,入场后间隔2米以上分散就坐,全程佩戴口罩。
(三)招生录取工作中如发现相关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胸闷、乏力、腹泻等异常症状,立即向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应对与处理工作。
八、应急预案
(一)学校层面
1.平台崩溃。组织学院提前进行考核实战演练,测试钉钉和腾讯会议平台的稳定性。
2.网络异常。研究生院协同网络中心成立网络技术保障小组,保证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期间的网络畅通,必要时启用备用线路。
3.场地紧张。由研究生院统一协调各学院考核时间及场地安排,确保分流、错峰开展考试招生工作。
4.疫情防控。协同校医院成立疫情防控小组,若发现考务人员出现发热、干咳、胸闷、乏力、腹泻等异常症状,立即向校医院报告,并按照学校应急处理预案协助校医院做好应急处理。
(二)学院层面
1.确保公平。①科学设计考核内容,适当提高考核难度,注重考生科研创新思维和知识运用能力等非认知性知识的考察;②要求各学院组织考务人员培训,强调考试纪律,确定统一标准,考核全程录音录像,严防考务人员知法犯法。
2.考场防疫。各学院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考务人员准备防疫物品等,提前安排专人对面试场所进行消毒。
(三)各考核小组
1.考核组织。为保障远程考核顺利进行,各考核小组可以增设秘书1人,专门负责考生的身份确认、顺序安排以及处理突发状况。
2.打分异常。考核前要确定统一的打分标准,并开展培训,避免不同考核小组分数差异过大。
(四)特殊情况应对
1.作弊防范。要求各学院针对本学院的考核形式梳理可能出现的作弊情况,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面试全程对考生进行身份识别。①面试前,各学院要对考生准考证照片及对应信息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核,并建立相应的联络群,面试秘书在面试前要再次核对是否为考生本人。②面试过程中,考核小组安排专人匹配考生准考证照片与现场视频中考生本人是否一致。③面试过程要全程摄录,若存在替考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作弊考生考核成绩。
2.面试考生网络异常(掉线)。若远程面试过程中反复出现考生掉线等问题,顺次安排后续考生进行面试,掉线考生可后续安排重新面试(更换面试题目)。
3.个别面试专家行为不规范。强化考核培训、加强纪律要求;考核小组组长负责把控,学院要及时弥补,研究生院负责过程巡视。
九、监督和复议制度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核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本学院考核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巡视制度。学校督查组和各学院纪检监察组要到考核面试现场巡视,对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督查与监督。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考核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上报学校,并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各学院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考核小组进行复议。
受疫情影响,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执行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由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本办法如有同国家、黑龙江省有关规定不符之处及本文未尽事宜,按国家、黑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东北林业大学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