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18]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2018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黑招考委[2018]1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工作方案。
一、调剂工作组织机构
我校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将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招生工作组、调剂及复试督查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及督查工作。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职责如下:
1. 负责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规定,核定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2. 审核各培养单位的复试、调剂与录取办法,统筹管理学校复试工作;
3. 组织复试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4. 推进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公开;
5. 统筹协调督促解决学校及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发生的重大问题。
我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模式,调剂工作主体有各培养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各院(室、中心)成立院(室、中心)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调剂督查小组,根据本单位办学特色、专业要求以及2018年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复试调剂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复试调剂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并在确保复试调剂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的同时,负责处理复试调剂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与此同时,各院(室、中心)根据各学科实际情况成立学科(学科群)复试小组,每组由至少5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负责实施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需要调剂的学科,复试小组同时负责制定调剂生参加复试遴选原则及遴选。复试中,应充分发挥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一般应由学科带头人(负责人)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小组的成员由学科(学科群)提出并交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复试小组负责,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院(室、中心)为单位成立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小组对考生进行统一测试。另外还应注意安排好外语小语种考生听说能力的测试。
2018年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 李 斌
副组长: 陈文慧
成 员: 邹红菲 王爱民 马 玲
2018年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 李 斌
成 员: 邹红菲 马 玲 曲发义 王 博 曲洪亮
工作人员:王新政 黄 金
2018年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及复试督查组
督查组长:邹红菲
副 组 长: 马 玲
成 员: 曲发义 王 博 曲洪亮
马 锐 马洪斌 陈 晶 李 盾 瞿炳华
王金麟 赵坤元 张起志 崔玉红 范汝杰
秘 书: 王新政 黄 金
东北林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及复试工作督查组任务分配
分 组 负责学院 备注
马玲、陈晶、王金麟、赵坤元 理学、动资、信息、文法、经管 无
曲发义、马锐、李盾、黄金 机电、林学、土木 无
曲洪亮、马洪斌、范汝杰、崔玉红 材料、工程、交通、开放室 无
王博、瞿炳华、张起志 外语、生命、园林、盐碱地中心、马研院 无
二、调剂基本条件
1.考生初试各科及总成绩达到所报考学科门类的A区考生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含)要求;
2.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领域)与拟调剂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同时调剂须符合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3.统考科目相同,业务课相同或相近。
三、调剂流程要求
1.申请我校调剂的考生必须全部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初试科目设置有数学的,调入考生初试也须有数学或进行数学加试。如生源缺口较大的学院,可进行多批次调剂复试;
3.全日制学术学位招生计划可调至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使用。
4.时间安排:我校的调剂工作预计将于2018年3月23日00:00开始。学校将根据调剂工作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调剂各批次及具体安排,并对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相关信息由各培养学院在二级网站公布,并由二级学院以QQ、短息或电话等多种的形式,通知拟调剂考生。调剂系统关闭时间:各专业达到额定招生计划时,即关闭调剂平台,完成一个专业关闭一个专业。
5.申请我校调剂的考生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系统自动解锁时间为36小时,也可联系学院研究生秘书申请解锁。
6.我校研招办工作人员在“中国研招网调剂平台”积极回答考生问题,并督促学院定期更新缺额信息。
四、调剂复试办法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复试的总成绩为200分,其中笔试100分,面试100分。
专业学位的面试要按照“分类复试,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应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的考查。
1. 笔试:笔试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具体考试科目见《2018年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笔试时间及考场由各院(室、中心)统筹安排,考试时间为2-3个小时。笔试的试卷命题、保密、考试组织、评卷等工作严格按照硕士研究生全国入学统一考试相关文件执行,试卷由学院留存,留存时间为一年。
2. 面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能力以及外语水平,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主要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质、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特长与兴趣等。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材料(如各种获奖证书、退伍证、三支一扶等国家照顾政策证明等)。面试须全程录像,该录像由学科留存,留存时间为一年。
3.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如不合格,考生将失去录取资格,加试由学科组织进行。
4. 复试时间由各院(室、中心)负责通知到考生本人并确认,同时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条件以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各院(室、中心)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5. 复试时间:首轮复试的各环节必须在2018年3月26日17:00点前结束,具体时间安排由院(室、中心)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五、录取办法
1. 学科(学科群)复试小组需制定调剂生源遴选原则,并报请院(室、中心)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2. 我校拟接收的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非本校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考生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录取条件及拟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满足我校拟接收学科的复试资格基本线;
(3)接收学科应与考生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应相同或接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必须相同);
3. 调剂(校内、校外调剂)的申请程序为: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网上公布调剂信息,并开通教育部网站的调剂系统,接收调剂考生的报名。在规定时间内,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督促各招生单位二级用户将符合要求的校外调剂考生的申请及电子档案及时进行甄别并发送至各学科。各学科收到调剂生源信息后,进行生源遴选,将拟通知复试名单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各院(室、中心)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复试的要求与一志愿录取相同。复试完成,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签字后将复试成绩、调剂生遴选细则交研招办完成录取工作。
(3)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可根据录取进度由各单位灵活安排,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应立即调档,并妥善保管好所调档案。对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调阅档案且不能说明原因者取消录取资格。
(4)调剂考生复试时请提供1寸个人电子标准照片。
(5)我校各单位的专业学位领域均可以接收“少民骨干计划”和“退役士兵计划”考生。由于专项计划招生名额有限,学校将宏观调控总量。拟接收专项计划考生的单位,务必于每天上午09:00前,将拟复试人员名单,报研招办审核,审核合格后,学院方可给考生发“复试通知”。
4. 本校生源向校外调剂:
对初试成绩符合国家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调剂。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积极协助这部分考生办理相关调剂手续,试卷将根据录取学校的调档申请机要邮寄。一志愿已经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外校。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调剂录取考生务必上网公示10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2. 调剂期间各学院公布的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安排人员及时接听电话。各学院联系电话如下:
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方式(区号0451)
001 林学院 82190385(全日制)
82191262(非全日制)
002 园林学院 82191492
003 野生动物资源学院 82191964 (学硕)
82192262 (专硕)
004 森林植物生态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82191517
005 经济管理学院 82192400
00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82190395
007 工程技术学院 82192367
008 机电工程学院 82192065
009 土木工程学院 82191806
010 文法学院 82192349
011 外国语学院 82192731
012 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82191521
013 交通学院 82191004
014 生命科学学院 82191737
015 理学院 82192291
016 盐碱地生物资源环境研究中心 82191402
017 马克思主义学院 82191873
3. 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451-82190710 ; 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nefu.edu.cn/ ;学校纪委举报电话:0451-82190336。
4. 本办法由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