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校攻读博士研究生。我校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本科直博研究生工作通知具体如下:
一、接收计划
我校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本科直博研究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接收本科直博研究生专业及计划》。
二、学习形式
我校2023年本科直博研究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招生类别为非定向,学制为5年。
三、接收对象
我校本科直博研究生以全国各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招生对象。
四、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考体检标准。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其中一位教授推荐信须由接收导师推荐,接收导师需填写“同意报考”字样)。
4.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5.考生须符合学院制定的外国语语种及水平标准和招生专业学术成果相关要求。
6.考生须符合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接收程序
(一)公布细则
学院制定本单位本科直博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本单位网站上公布。
(二)报名
1.线下报名时间:2022年9月16日—22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模板要求,向报考学院提交纸质版(A4纸打印或复印后胶装成册)和电子版(整理成pdf格式电子版)申请材料。
(1)《东北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两份,一份由学院存入学籍档案中);
(2)《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3)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信(其中一位教授推荐信须由接收导师推荐,接收导师需填写“同意报考”字样);
(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本科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复印件;
(7)《东北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两份,一份由学院存入学籍档案中),须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公章;
(8)外国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9)课题、项目、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原创性研究成果材料;
(10)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2.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28日。
我校本科直博研究生网上报名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凡报考我校博士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逾期不予办理。
(三)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应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学籍、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核对原件后,复印件和电子版上交研招办备案),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
对考生的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院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四)初审遴选
学院根据制定的选拔标准,成立专家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打分(100分),简称为导师组评价成绩。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导师组评价成绩进行遴选,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后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并发送复试通知。
(五)综合考核
考生获得复试通知后需按照招生学院的要求参加综合考核。学院复试小组按照规定实施本单位的综合考核工作。综合考核通过面试形式进行,具体以各招生学院公布的招生实施细则为准。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能力考核(100分,含专业外国语40分和专业知识考核60分)和综合素质考核(100分)。
复试总成绩(300分)=导师组评价成绩(10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10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100分)。其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视为复试总成绩不合格。
(六)择优录取
学院根据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
五、学费
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六、奖助学金
东北林业大学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具体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以及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等相关文件执行,详见附件《东北林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七、其他事项
1.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被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2.推荐免试生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的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为准,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3.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影响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报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准考,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本科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生,享受博士生待遇。接收的本科直博生占用当年学院博士生招生计划和接收导师博士生招生指标。
5.学籍认证: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
6.体检安排在考生入学报到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7.学校将在2023年7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所有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应届毕业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8.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复习资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不提供考试科目大纲。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yzb@nefu.edu.cn
咨询电话:0451-8219071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451-82191931(纪委办公室)
九、本通知由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东北林业大学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