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计划均为预估数,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如无特别说明,本简章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基本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业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通过英语专业四级或新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2分或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5.5分或新GRE成绩不低于260分,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或通过俄语专业四级,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或通过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新N2),且已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须通过相关学科专家组认定);各招生专业在以上基础上,可根据自身培养需求制定相关要求或执行学校基本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须同时满足招生专业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招生专业具体加试科目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且符合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要求详见《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开展2027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六)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招生单位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三、报名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二)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报名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须选择东北林业大学报考点(代码2304);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四)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五)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初试时间:以中国研招网公布的时间为准。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初试科目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初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初试成绩查询等相关事宜请关注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
五、复试、调剂及录取
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在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东北林业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六、招生专业、学习方式及学制
招生专业、学习方式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按学位类型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按学习方式可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学校全日制翻译招生专业学制为2年,其他全日制招生专业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学制均为3年。
七、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入学报到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
八、学费、住宿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海南奥林学院)学费标准为每生8000元/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悉林学院、海南奥林学院)学费标准为每生9000元/年;
悉林学院、海南奥林学院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标准均为每生80000元/年,出国后分别按照悉尼科技大学和奥克兰大学当年学费标准收取,不再收取国内学费。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费标准:林业、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社会工作、翻译专业为每生15000元/年;风景园林、设计专业为每生18000元/年;工商管理专业为每生29000元/年。如遇调整,学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二)住宿
学校为非定向就业、学制内研究生提供住宿,原则上不为定向就业、学制外研究生提供住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除外)。对于卓越工程师长三角产教融合项目、华大基因项目、科技小院项目、中科院项目等联合培养项目研究生,原则上学校只提供第一年校内住宿,后续学校和产教融合基地、专业实践单位协助解决住宿需求。
(三)奖助学金
东北林业大学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具体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以及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等相关文件执行。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部分计划单列项目除外)、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在此列。
九、培养所在地
悉林学院、海南奥林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所在地为海南省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其他均为校本部。
校本部详细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海南省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详细地址为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博学大道1号。
十、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一)学校加强硕士招生工作集体决策、巡查督察、申诉反馈等机制,规范招生流程,保证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工作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巡查督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三)学校保障考生申诉渠道的畅通,考生可向学院提出异议或申诉,学院应及时调查处理考生提出的异议或申诉。考生对学院作出答复不满意的,可向研究生院申请复查。申诉途径:https://yz.nefu.edu.cn/sstj.htm。
(四)考生出现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五)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悉林学院、海南奥林学院、卓越工程师长三角产教融合项目、华大基因项目、科技小院项目、中国科学院北京微生物所项目、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所项目、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所项目、中国热带科学院项目等简介详见附件。
(二)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将根据当年国家计划和生源情况综合确定,招生简章另文发布。
(三)学校各学院的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专业介绍等,可登录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https://yz.nefu.edu.cn/index.htm)。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政策执行,如有与国家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邮政编码:150040
学校主页:https://www.nef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http://yz.nefu.edu.cn/
电子邮箱:yzb@nefu.edu.cn
咨询电话:0451-8219071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451-82191931(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