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是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1〕1号)要求,我校2022年继续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乐于奉献、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二、招生计划
学校2022年招收“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26人,其中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
学校分省招生计划分布如下:内蒙古2人、黑龙江2人、广西3人、重庆2人、贵州2人、云南3人、西藏2人、甘肃2人、宁夏2人、新疆3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人。
三、招生专业
2022年我校“骨干计划”招生专业为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专业(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重点向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倾斜。具体招生专业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招生对象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五、招生报名
1.考生须满足《东北林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关于报考条件的相关要求。
2.考生在报考前需填写《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审核盖章同意。考生凭审核盖章的《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指定部门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凭“网上报名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
3.考生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时,系统中“专项计划”栏目应选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将已盖章的《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一份于11月1日前寄达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报名无效。
4.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按照网报选择的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公告的要求参加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六、考试及录取
1.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考试科目、内容及要求均与其他硕士统考生相同。初试成绩可通过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2.报考“骨干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在不低于教育部统一确定复试基本成绩要求上,由东北林业大学根据生源状况和招生计划数自行划定。复试的方式、程序及要求与其他硕士统考考生相同。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调剂复试,未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入该计划复试。
3.学校“骨干计划”招生工作按照“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中,“骨干计划”与普通招生计划分别用于录取对应类别的考生,两类考生不形成竞争。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最终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其他事项
1.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考生必须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在学期间不得调整录取类别,即不得变更为非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也不得调整为非定向就业。录取的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录取学院,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2.“骨干计划”研究生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学业奖助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在校学习期间的住宿费等按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缴纳。
3.本简章未尽事宜,考生可查看《东北林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或向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国家政策为准。
八、联系方式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奥林学院楼802室)
邮 编:150040
学校主页:https://www.nef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http://yz.nefu.edu.cn/
电子邮箱:yzb@nefu.edu.cn
咨询电话:0451-8219071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451-82191931(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