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年09月29日 09:05  点击:[]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我校2018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理工类、应用型专业招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录取人员中汉族在职考生比例不超过10%;录取的博士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一大批立场坚定、思想过硬,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

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7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招生计划单列为“其他”类(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

1.审核办法。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制订本地区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办法,同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引导考生报考本地区急需的专业。

2.考生公示。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和审核,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要在本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义者方可发放考生登记表。

四、报考条件

(一)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 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要求参考《东北林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 身体状况符合我校的体检要求。

5. 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二)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实现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 考生的学历要求参考《东北林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 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5. 部分学科专业除需符合上述条件外,若另有具体限报条件,以该学科专业的报考要求为准。

五、招生名额及专业

2018年我校各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共招收硕士研究生18名、博士研究生10名。具体招生专业及要求参见《东北林业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报名与考试

(一)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参加2018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

1、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报名。

时间:2017年10月10—31日,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现场确认:2017年11月9—10日,每天8:30—11:30,13:30—16:00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楼地下1层现场确认并拍照,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考试:

①全国招收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日期由教育部公布,复试时间学校另行通知,考试科目参看《东北林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②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研究生报名前请填写相应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经考生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民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在职考生还需要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并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取得报名校验码方可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完成后(现场确认前),将加盖有考生所在单位及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生考生登记表》邮寄或送至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③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④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时间及考试科目等信息见《东北林业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录取

1.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对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招生学校进行基础强化学习,不再单独安排强化基础培训,各招生学校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保持一致。

3.协议签订。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

八、就业管理

1.就业。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2.派遣。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升学。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职学生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应届硕士毕业生只能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同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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