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报考点(代码2304)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

2026年10月08日 14:36  点击:[]

各位考生:

根据《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黑龙江省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文件要求,现将东北林业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

一、网上确认时间

请考生注意: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程序简化,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后一并提交核验材料。

(一)提交材料时间

2026年10月09日—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026年10月15日—10月24日,每日9:00-22:00

(二)提交补充材料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31日12:00

(三)考点审核时间

2026年10月26日9:00-10月31日17:00

二、东北林业大学报考点受理报考考生范围:

报考东北林业大学(不含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哈尔滨市高校应届毕业生。

报考东北林业大学(不含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户籍地为哈尔滨市的往届生。

报考东北林业大学(不含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工作所在地为哈尔滨市的往届生。

报考东北林业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

三、提交材料要求

(一)身份证正反面原件照片。

(二)考生无需提前准备报名照片,照片由考生本人下载学信网APP在线拍摄,采集时间为网上报名期间填写基本信息阶段,照片背景为白色,报名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系统会实时检测光线、角度等拍摄条件并给予提示,确保照片符合要求。

(三)报考普通计划、学籍学历校验通过、就读学校在哈尔滨市、学籍预计毕业年份为当年招生年度的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再上传其他材料。

(四)哈尔滨市户籍往届毕业生须提交:①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②户口簿原件。

(五)在哈尔滨市工作且户籍未迁入的往届生须提交:①毕业证书;②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③2026年连续3个月的哈尔滨市社保缴纳凭证。

(六)哈尔滨市户籍未毕业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提供自考身份证明材料(如准考证、课程合格证等)。非哈尔滨市户籍在本地自考的考生须提交:①自考身份证明材料;②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③2026年连续3个月的哈尔滨市社保缴纳凭证。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上述对应类别材料外,还须上传“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八)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核验。境外学历获得者除对应类别材料外,须补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九)对无法清晰辨识的证明材料照片,考生须重新提交清晰版本或前往报考点现场审核。

四、勘误

(一)网上报名期间未完成报名的考生无法进行勘误操作。

(二)报考单位、考试方式、专项计划、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学习方式、考试科目等关键信息不得勘误。

(三)若考生报考点选择错误,请联系符合要求的报考点,正确报考点将考生添加至勘误名单并提交申请,经省招考院审核通过后,考生可通过取消原报名并新增报名的方式更正报考点。

五、网上支付

(一)所有在黑龙江省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必须于10月24日22时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50元/人。

(二)考生网上支付时须严格遵循页面提示操作,信息填报结束(生成报名号)且成功缴费,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核验材料后,即表明网上报名完成。

(三)缴费前请仔细核对报考点受理范围,审慎操作。若因未遵守公告要求,或考生个人填报失误(如错选、误填报考点),导致未审核通过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如取消已缴费的报考信息,或因支付操作不当、网络问题导致重复缴费,研招网系统将在报名截止并完成对账后统一退还重复费用,预计12月底处理完毕。退费到账周期通常为1至7天,特殊情况下可能延至15天。退款将原路返回至支付账户,请勿在缴费后立即注销账户以免影响退费。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研招网客服。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考生必须仔细研读教育部及相关省级招生考试院发布的当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文件、报名公告、各报考点公告信息及相关要求,准确掌握各报考点受理范围,严格依据限定条件选择报考点,避免因选错报考点而影响考试。

(二)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考生仅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填报前务必仔细了解并严格遵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因不符合要求导致后续无法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期间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保核验顺利,建议考生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四)考生要合理安排个人网上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初期、末期网站访问高峰,错峰填报。要预留出报考点核验材料和上传补充材料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顺利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五)选择我校报考点的残疾考生,如需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请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要求,于10月24日前联系报考点申请。

(六)请考生按照系统内提示操作,严格按照材料要求进行上传,材料不全者无法通过网上确认,须上传补充材料。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及时留意研招网发送的消息提醒,并按照报考点审核工作要求及时提交补充材料。未按时提交补充材料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参加后续考试。考生所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研究生招生考试均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视频监控,并配备智能安检门、手机屏蔽仪、金属探测仪、身份证识别仪、作弊克等设备,坚决打击考试舞弊行为,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八)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凡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破坏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从严处理:在校生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开除学籍;在职考生将通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考生违规或作弊行为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作为思想品德考核及录取的重要依据,因严重违规受到停考处罚者,处罚期满后招生单位有权根据情节决定是否录取。

(九)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作弊属于“情节严重”的刑事犯罪,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以下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组织作弊;为组织作弊提供器材或其他协助;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

七、特别声明

东北林业大学没有开办任何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研辅导班,也严令禁止相关命题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或加入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东北林业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研究生招生工作。

八、其他

(一)未尽事宜均参照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东北林业大学招生相关文件执行。

(二)请关注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nefu.edu.cn/index.htm)查看最新官方公告。

(三)咨询电话:0451-82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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