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8年拟录取研究生党组织关系调转及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2018年05月28日 10:28  点击:[]

2018年拟录取研究生: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新生入学报到前,应完成党组织关系及户口迁移手续,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党组织关系:非东北林业大学应届生中,录取为非定向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办理组织关系迁移手续。具体流程及相关要求如下:

1、按照中组部的新政策,2018年研究生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实行线上、线下同时转接。

省内实行线上转接:向报到学院党务秘书了解准确的党支部名称(必须与全国党员管理系统中的党组织名称完全一致),并将党支部名称提供给组织关系转出单位,请联系组织关系转出单位登录《全国党员管理系统》进行网络转接工作,办理过程中个人要及时了解网络转接的进度,网上组织关系转接请最晚于开学报到后一周内完成,所报考学院党委在审查网上信息和党员档案后,办理接收手续。

跨省实行线下转接:入学报到时,把原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纸质版上交到所报考学院党委,所报考学院党委在审查《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后,统一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所持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具体要求是:

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单位为“东北林业大学”。

2、凡研究生新生中的预备党员,入学前预备期已满,应先在原单位办理转正手续,再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3、我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时,统一办理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一概不予提前办理。请拟录取考生注意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时间的有效期。

二、户口迁移:定向就业考生不迁户口。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生源地为黑龙江省的考生不迁户口(如果户口为黑龙江省高等院校学生集体户口,考生可以将户口迁往我校),生源地为省外的考生自愿选择是否迁移户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考生,持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于报到当天办理落户手续(办理时现场采集照片),所持户口迁移证上的各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婚姻状况、身份证件编号、迁移原因、原住址、迁往地址等)必须填写完整,并加盖户籍员名章,否则不予落户。(说明:1、出生地、籍贯两项必须具体到二级行政区划以下,含二级行政区划,即XX省/市/县/区。2、户口迁移证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姓名一致,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一栏须注明“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户籍科咨询电话:0451-82190787。

党组织介绍信及户口迁移相关手续,将在研究生开学报到后另行集中收取,请届时注意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

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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