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项目的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通知

2019年04月04日 15:06  点击:[]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文件,第八章第五十条(“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规定,以及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对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分数线要求(“总分248分及以上,单科(满分=100分)30分及以上,单科(满分>100分)45分以上”),我校现增补5名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考生姓名

考生编号

报考学院

报考专业

学习形式

政治成绩

外语成绩

业务课1成绩

业务课2成绩

总成绩

民族

1

王超

102259152200454

林学院

林业

非全日制

63

30

132

117

342

蒙古族

2

王一鹏

102259220200722

林学院

林业

非全日制

58

30

121

119

328

满族

3

高健勋

102259152200319

林学院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非全日制

57

30

119

114

320

蒙古族

4

徐雯

102259152200361

林学院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非全日制

53

30

113

107

303

蒙古族

5

涂哈迪

102259152100224

林学院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非全日制

56

31

139

121

347

鄂温克族

说明

1.王超生户籍为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且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工作,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工作单位。经审核,该考生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现予以公布。

2.王一鹏户籍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且在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工作单位。

3.高健勋户籍为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且在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农牧业局工作,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工作单位。

4.徐雯户籍为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且在内蒙古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工作单位。

5.涂哈迪户籍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且在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南辉畜牧兽医站工作,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工作单位。

本次2019年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我校不再受理此类申请。

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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