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单位: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接收推免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现将我校有关接收推免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科学原则,突出能力考查,强化科研创新潜质和科研能力考核,实行择优选拔。
二、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畅通咨询和申诉渠道,切实做好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凡违反政策开展的推荐或录取工作,以及进行的相关承诺,一律无效。
三、在推免生复试录取期间,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将到招生单位检查、监督复试工作。
四、有关接收、复试、录取等各环节及详细要求见《东北林业大学接收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工作实施办法》(附件2)、《东北林业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附件3)、《东北林业大学2018年接收推免生复试与录取办法》(附件4)。
五、复试期间咨询电话详见《东北林业大学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附件5)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由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东北林业大学接收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3:东北林业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4:东北林业大学2018年接收推免生复试与录取办法
附件5:东北林业大学各单位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咨询电话
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9月